转发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2015年海南省中等职

发布时间:2018-05-03 13:44:23

琼教职成〔201513

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2015年海南省

中等职业学校"赏名篇、诵古诗"

活动方案》的通知
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教育(教科)局、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,省属中等职业学校:

为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优秀传统文化,推动中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,全面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师生人文素养,根据教育部《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》要求,省教育厅决定2015年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"赏名篇、诵古诗"活动,并拟在5月下旬组织全省中等职业学校"赏名篇、诵古诗"竞赛活动。希望各中职学校根据《方案》要求,结合本校实际,认真研究落实方案,积极组织师生广泛参与,切实把"赏名篇、诵古诗"活动办出水平、办出质量。

海南省教育厅

2015年3月20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印发

2015年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"赏名篇、诵古诗"活动方案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和海南省第六届六次、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导,认真贯彻《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》,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不断提升师生素养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二、活动主题

赏名篇、诵古诗,汲取优秀传统文化精髓;

悟人生、惜时光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

三、活动目的

通过开展此次活动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激发爱国热情,陶冶师生情操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推动校园文化建设,不断提升师生人文素养,促进德育工作的落实。

四、活动内容

以《古诗百首赏析》为主要内容,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、诵读、赏析、表演等活动。(参考资料: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推荐教材<高等教育出版社>读本)

五、活动参与对象

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师生

六、活动组织形式

(一)4月30日前,以学校为单位自行组织各类学习、诵读、赏析、表演等活动。各中职学校以校为单位组织全校师生学习、诵读百首古诗,可通过主题班会、班级与班级、年级与年级之间等,组织校内诵读、表演比赛,选拨1至2个最优秀节目,亦可组织1至2个以诵读为主的综合表演,于4月底前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。

(二)5月下旬,由省教育厅组织全省中职学校进行诵古诗表演比赛(比赛活动方案另文通知)。

七、要求

(一)要高度重视。中华古诗历史源远流长,是人类对自然和社会人生的特殊感悟和认知,是真、善、美的艺术结晶,是中华优秀文化的命脉之一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把"古诗百首、名曲百首、名画百幅"学习、诵读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播爱国主义的重要手段,列入学校重要工作日程,认真研究本校实施方案,使每个师生都参与到活动中来,以活动推动学校德育工作的落实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指导本市县职业学校开展好活动。通过活动,促进师生人文素养的提高,使师生均有共享人生出彩机会。

(二)要认真组织实施。各中职学校要制定活动方案,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,要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年级、每个班级和每一个师生。要采取多种形式,使活动在学校开展的有声有色,师生均乐于参与。

(三)要积极互帮互助。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是促进我省中职学校师生文化素养的全面提升,促进校园文化建设。在开展活动期间,各校之间要积极开展互帮互助,条件较好的学校要积极帮助条件相对较弱的学校,确保活动办出水平、办出质量。

学校购买《古诗百首赏析》、《名曲百首赏析》和《名画百幅赏析》教材,可通过省教育厅勤工办订购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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